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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总商会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拖欠餐费纠纷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634

2020年4月10日下午,在天长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天长市人民法院)办公室,调解员成功调解申请人锦春酒店与被申请人汉一房产、施某、龚某6万余元餐费纠纷。

纠纷发生在2015年,施某和龚某为汉一房产自然人股东,两人在锦春酒店就餐后赊账,锦春酒店经多次催要无果,决定诉讼至天长市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庭分配给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了解、取证,虽然施某、龚某对就餐费用多次扯皮、推卸责任,但经过调解员几次调解,把各自餐费分割清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餐饮行业举步维艰,锦春酒店亦受影响。

最终施某和龚某双方自愿承担各自餐费,施某与锦春酒店达成分期付款协议,龚某由于身在外地,无法赶到调解现场,但通过电话调解,当时就通过转账付清了自己承担部分的餐费,至此,这起持续近五年的拖欠餐费纠纷被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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