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9 浏览次数:330
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滁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滁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滁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商请,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3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滁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合规承诺考察。组成人员公示如下:
夏光明 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律师
刘 荣 琅琊区工商业联合会 注册会计师
谢晓红 安徽鼎诚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
公示期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间内,可针对公示对象反映问题、提出异议。为维护企业权益,涉案公司名称已隐去,对上述人员与涉案公司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不明的,可一并来电询问。联系方式: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3365590
滁州市工商业联合会:3046190
滁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